【政策】药价改革或更激进 4类药品有望年底放开
发表时间:2014-11-17 14:26:00
?医药界正酝酿史上最大规模的药价改革,最新消息是“国家发改委向各省物价部门下发征求意见稿,讨论全面放开药品价格”,显示血液制品等4类药品或在年底前最先放开。
而医保目录内的药品价格放开的具体工作方案在2014年11月上报国务院审批,2015年1月起实施。广东省医药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张俊修昨日对记者表示,本月下旬将马上就此进行会议探讨,医药价格市场化值得肯定。
低价药药价限制已放开,落地执行存悖论
事实上,今年的药价改革激进从放开低价药药价开始。
多年来,我国对药价采取最高零售价管理,中央及省级物价部门按权属不同分别制定药品“最高零售价”。然而,有人认为现行“最高零售价”并不能消除
“药价虚高”等问题,也没有合理地处理好药品价格与质量的关系,这样的管理制度已不能适应存在,新的药价管理模式已经行业内的热点话题。
药价居高不下,加重了“看病贵”的问题。如何减负,国家发改委管理药价的思路变化首先体现在低价药上。今年4月15日,发改委会同多部委联合发布
《关于印发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》;随后,在5月8日宣布对低价药品进行清单管理,放开对低价药的最高零售价限制。新政颁布实施后,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份先后公布了低价药本省目录和实施方案。
但与之相悖论的是,应新版GSP认证要求,零售药店的经营费用再次提高,要有所盈利则必须以最高零售价销售。低价药相对来说利润少,导致药店销售意愿不强,甚至不愿意卖,从而影响了产品销量。按之前的最高零售价的管理模式,低价药要么进不了药店,要么得不到推广。低价药政策出台后,由于价格管理上的调整,过去的推广模式也会随之改变。
血液制品等特殊药品,年底或率先松绑
无论落地执行如何,在业内看来都是一种开明的方向。而现在从低价药药价放开,到如今的征求意见稿,可以看到,药价改革越来越激烈。
根据媒体(《第一财经日报》)拿到的征求意见稿表示,年底有望放开的范围除了非处方药,还包括了血液制品、预防免疫药品、精神和麻醉药品与专利药等以往管制严格的品种。
血液制品、精神药品、麻醉药品和疫苗等一直被视作安全监控等级最高的“特殊药品”,为什么能够率先获得松绑?
《征求意见稿》解释了优先放开的原因:“在放开的药品中,血液制品因随着市场发展,生产企业不断增加、竞争加剧,医保目录内已有可替代药品”、“一类精神和麻醉药品是实行严格的生产流通管理,定点生产,使用环节几乎不存在滥用情况,市场价格稳定,市场销量小”。而全国统一采购的预防免疫药品和避孕药具,主要是实行统一采购并免费提供给特定的人群使用,其价格可由财政与有关企业通过协商或招标的办法确定。对于专利药价格市场化问题,该征求意见稿的表述为:“专利药属于创新药,上市时间短,市场销量小,放开价格有利于提高研发创新的积极性。”
广东本月下旬集中探讨,各省市场化已先动
对于民众和企业同样重点关注的医保目录药品价格放开,该征求意见稿表示:“我国医药生产、流通环节竞争充分,药品品种多、质量和成本差异大。在‘以药补医’体制没有根本转变的情况下,现行制定最高零售价的办法既不科学合理也不可能消除‘药价虚高’的问题。在全民医保体系已经建立,且招标采购制度逐步完善的情况下,医保目录内的药品已具备放开价格的条件。”
不过,目前“药价放开”的落地细则尚未公布,价格放开后是否仍进行招标,行业会不会发生结构调整同样未知。但是广东省医药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张俊修表示,将会在11月下旬就此进行会议探讨。但可以肯定,放开医药价格,或者叫做医药价格市场化,有竞争才会有更加公平合理的价格,才会有在性价比上的优胜劣汰。
而且各省已经在快马加鞭,实际上,在10月22日,江西省发改委刚刚对旗下全部601种省管非处方药品实施价格放开政策,不再对这些药物设置最高零售价。几天后,湖北省卫计委又宣布,允许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以带量采购方式与药品企业议价采购,实行量价挂钩。